近年来,随着勒庞所著《乌合之众》在阅读界的流行,中文社会掀起了一场污名化“大众”的浪潮。人们似乎从勒庞那缺乏逻辑连续性和实证支撑的“论述”中,找到了“管制”大众舆论的合法性。本着“带着论点找论据”的精神,一系列大众舆论的“恶行”被公之于众。于是,“舆论吃人”的论点开始被“舆论”本身所接受,形成了一派“自废武功”的奇特景致。

事实上,舆论并非全无“恶行”,雪花也并非全然“正义”。中国自古便有“三人成虎”“众口铄金”等典故,并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,舆论的“原罪”也被空前放大,使得原先仅能作用于熟人社区的“三人”“众口”变成了具有巨大破坏性的“雪崩”。然而,我们必须认识到,雪花的“非正义性”仅在其所身处的“个案”中才能成立。要在更普适的层面上探讨雪花的“正义”与否,就必须突破“个案”的桎梏,发现舆论之所以作出“恶行”的更本质原因

纵观历次中文社交媒体上的“舆论风波”,不难看出大众舆论先天便具有的三个“原罪”——多元性、反复性与破坏性。所谓多元性,是指因社会个体在社会背景、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,大众舆论与生俱来的多样性。然而,仅具有多元性的大众舆论不仅不具有“雪崩”式的破坏性,还能促进公众对社会热点事件的讨论,使人们在与不同意见的交锋中深化对社会议题的认识、弥合因个体差异而产生的矛盾。从这层意义上来说,大众舆论的“多元性”构成了其“中立性”的基础,不仅不是“原罪”,反而应是“原善”

因此,“雪崩”的发生主要缘于大众舆论的另外两个“原罪”,即反复性与破坏性。所谓反复性,是指随着有关事件的信息的不断披露,舆论主流立场所发生的前后反复。由于公众对自己的立场与观点大多投入了一定感情(这种感情既可源于对相关事件当事人的共情,又可源于对“公共认识”的认同),所以主流立场的每一次反复都会加剧公众对事件“反派”的义愤。如此一来,舆论的破坏性便在这种情绪累积的过程中不断加大。倘若舆论最终的矛头指向了“正确”的“反派”,则舆论便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“善事”;而倘若该矛头指向了“错误”的“反派”,则“三人成虎”的悲剧就会上演,最终导致“雪崩”的发生。

判断一个结果是否符合“正义”的标准,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,这与公众注意力先天便具有的短期性相冲突;加之“正义”的标准本身便具有多元性,使得空泛地讨论雪花的“正义性”变得毫无意义。要降低舆论引发“雪崩”的几率,就必须从舆论的反复性与破坏性着手,在不奢求舆论“行善”的前提下,让舆论尽量少“作恶”

大众舆论的反复性缘于相关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或不真实。因此,提高信息披露的速度与信度是减少舆论反复的最佳途径。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行离不开独立而自由的新闻媒体。后者不仅可以成为弱势群体的有效发声渠道,化解因信息流通受阻而不断积累的不满情绪;还可以为社会热点事件及时而准确地披露信息,使舆论不至于因信息的不对称而摇摆反复。可以说,具有广泛公信力的新闻媒体可以充当大众舆论的“润滑剂”,最大限度地降低舆论的反复性和破坏性,使“雪崩”化解于未然。

如今,针对大众舆论的社会作用,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。一种观点认为,大众舆论的三个“原罪”决定了其只会导致“雪崩”式的言论暴力,因而具有“非正义性”;另一种观点则认为,舆论可以在公力救济失灵的情况下,自发地“主持正义”,因而具有“正义性“。前者在妖魔化大众舆论的同时,无视了前文所述导致或加剧舆论“作恶”的深层原因;而后者则过于理想化,赋予舆论本不该被赋予的使命。无论哪种观点,都忽略(或选择性忽略)了新闻媒体的重要性:前者忽略了媒体对舆论的引导和制约作用;后者则忽略了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作用

中文互联网上充斥着低质量的“谣言”和对各类群体的“网络暴力”,人们似乎逐渐背离了互联网“连接人”的初衷。造成这一现状的部分原因,正是正规媒体公信力与独立性的丧失。弱势群体失去了有效的发声渠道、社会公众失去了可靠的信息来源,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恐惧与焦虑之中。于是,义愤与戾气开始蔓延,而那些屡屡出现在社会热点事件中的“反派”们——无论是否真的是“反派”——便成了发泄的出口。因此,争论“雪花是否正义”无非隔靴搔痒,问题的症结如同屋子里的大象,聪明人都知道它的存在,只是不愿说出罢了。